“腐敗亞文化”何以揮之難去
人情、關系之所以成為“開啟捷徑”的鑰匙,歸根結底,還是相關制度和規范不夠完善,導致那些握有權力和掌控某種資源的人可以游離于規范、制度之外,濫用權力、以權謀私,并且不受追究和懲處。
2月28日《中國紀檢監察報》刊發報道指出,“腐敗亞文化”就在身邊。報道中,云南某地機關干部講述了在同一家醫院兩次截然不同的看病經歷,一次是自己看病,沒找人,候診過程中屢次遭遇“人情號”“關系戶”插隊,上午8時掛上號,下午臨下班前才進診室,醫生開了個化驗單就結束了;一次是帶母親看病,托關系找了副院長,于是一路暢通,原本需要一天做完的檢查,一個上午搞定,且醫生認真負責。
現實生活中,這種找人辦事與正常辦事“兩重天”的情況不足為奇。比如,同樣是給孩子上戶口,給戶籍民警送200元,不到兩天就辦好了,不送錢,幾個月內到派出所問五六次,答復可能是“正在審批中”;一個教室里讀書,逢年過節給老師有表示的孩子總會被多提問、勤鍛煉、嚴管教,不送禮的多半被安排在教室后排、“自己待著吧”;同樣是工商注冊,托關系的往往順利,正常排隊辦理的往往總是“少一樣材料”……
凡此種種,主要破壞了兩樣東西——公平和秩序。
有教無類,老師對學生本該傾注同樣的心血;開門辦事,政府部門對公眾本該持有同樣的服務意識;救死扶傷,醫生對患者本該給予同樣的關切……但金錢和關系讓有些學生、公眾、病人享受到了VIP服務,這對其他人來說顯然不公平,正常的教學秩序、醫療秩序、社會管理秩序也因此被打亂。
找關系辦事,按潛規則辦事,對這樣的社會生態,人們一方面深惡痛絕,另一方面又被牢牢“網”住,無奈屈服。它就如同惡劣天氣中的霧霾,讓人身受其害卻揮之難去,不知道除了走關系還能怎么辦事兒。有時候,想“高傲”、不求人,正常走程序,按規矩政策辦,結果卻十之八九辦不成,最后不得不按照人家的“規矩”辦,該找人找人,該花錢別心疼。
“腐敗亞文化”的“毒”可有“解藥”?
解鈴還須系鈴人。人情、關系之所以成為“開啟捷徑”的鑰匙,歸根結底,還是相關制度和規范不夠完善,導致那些握有權力和掌控某種資源的人可以游離于規范、制度之外,濫用權力、以權謀私,并且不受追究和懲處。
我們總說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”,清除“腐敗亞文化”,就是要靠科學嚴密的制度去疏導和規范,限制資源占有者隨意分配資源、防止相關部門和人員瓜分、私有化公權力。
不是說我們不講人情,問題是很多人情都是建立在金錢、利益和損害他人權益、破壞公平秩序基礎之上。長此以往,只會滋生更多的腐敗,讓更多的法律、原則成為擺設,讓社會風氣變得愈加渾濁。
必須承認,剔除“腐敗亞文化”,讓原則、規矩在與人情的博弈中占上風、占主流,絕非朝夕之間便可完成的事。那些根深蒂固的人情、關系要靠制度去一點點疏解,比如中央層面一直強調的簡政放權,清理規范審批事項,就是讓那些掌控資源的單位、部門失去借權牟利、交易交換的“籌碼”。同時,對仍然享有某種權力的部門和人員在用權方面的監管,必須加強。公眾對這種“解毒”“治病”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,可以更自覺、積極地抵制各種潛規則,可以監督相關部門的用權行為,敢于向身邊的“腐敗亞文化”說“不”。
用法治約束人情、規范權力,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,但經歷過后,我們才有可能建成一個真正的公平社會、法治國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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